同月條例草案經首讀後,立法進度被泛民主派議員打斷,之後進一步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導致的社會不穩停滯不前,直至7月休會。 香港眾志創黨成員黎汶洛由學民思潮起,已和黃之鋒多次參與示威活動,例如2014年曾在金紫荊廣場的升旗禮,舉起示威手勢。 國歌法 黎汶洛對BBC中文表示,今後的行動會繼續,不會理會是否在奏國歌時需要保持嚴肅站立,認為如果奏國歌時不能示威,便不能夠行使示威、集會等基本公民權利。 他直斥建制派指奏國歌時示威要被罰的說法「完全荒謬」,強調這些示威活動本意並非「煽動仇恨」。
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Facebook專頁上還正面回應了網上的傳言,例如:以條例是否強逼市民愛國、 《國歌條例草案》侮辱國歌的定義、是否要秋後算帳? 當局同時強調,《國歌條例草案》只是希望增強大家對國家的觀念,並尊重國歌,就如尊重國旗和國徽一樣,並且說明條例是如何執行。 作為香港人,相信大部分市民對「尊重」國歌的定義都會感到很抽象,因為不知道是否在任何時候聽到國歌都必須要站立 ,例如在商場逛街時、 在食肆內用膳期間如看見電視奏國歌的時候,是否就要立即站立呢? 另亦有市民擔心《國歌法》如在香港實施會影響日常生活,因為不清楚在甚麼情況下是違法,擔心觸犯法例。 田飛龍把上述行為理解為「消極自由」的極端化,認為這雖是「啟蒙自由主義的理性後果」,但會對保守社會傳統的國家基礎有「顯然的偏離和消解」。
國歌法: 國歌
本法律正式施行後,原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於2014年12月12日印發的《關於規範國歌奏唱禮儀的實施意見》實際上已失效。 國歌不得用於或者變相用於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國歌法 第十五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国庆节、国际劳动节等重要的国家法定节日、纪念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规定的时点播放国歌。 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国歌官方录音版本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组织审定、录制,并在中国人大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发布。 不妨檢視相關背景,或有助我們理解《國歌法》及其本地立法的意義。
- 他表示,相关条例草案争议不大,但社会有人因为不了解草案而出现疑虑,被人煽动出现恐惧心理。
- 會議廳其後傳出臭味,立法會代主席李慧琼驅逐兩人離場及暫停會議,消防及警方到場調查。
- 据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指出,为配合《国歌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将在2018年第二季度推出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以宣传国歌背景以及奏唱国歌时应当遵守的礼仪。
- 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向有关国际体育组织和赛会主办方提供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和国歌官方录音版本,供国际体育赛会使用。
- 澳門刑法規定,罰金數額計算方式採用「日罰金制」,法官根據案件的嚴重程度,定出對犯事者科處多少日罰金,再由法官考慮犯事者的經濟、財力狀況以及個人的負擔能力來定出每日罰金的數額。
2015年6月8日在足球世界盃外圍賽前夕,中国足协發布海報嘲諷香港足球隊使用歸化的「黑皮」和「白皮」令球隊显得「有层次」,一时之間中港的體育被政治化。 露骨的中国种族歧视促使中国足协道歉,但不获谅解,6月16日香港足球隊對陣馬爾代夫賽前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時,香港足球觀眾报以嘘声。 香港足球觀眾在2015年9月對卡塔爾隊、2015年11月對中國隊再次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 2018年10月7日,虎牙主播「莉哥」(本名楊凱莉)在直播過程中,篡改國歌曲譜,以嬉皮笑臉的方式演唱國歌第一句,並將國歌作為自己「網絡音樂會」的「開幕曲」。 10月10日,虎牙發佈通報,稱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中奏唱國歌時應當舉止莊重的相關規定。
國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認為優先處理《國歌條例》二讀辯論是政治考慮。 國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在2017年10月1日在內地實施,該法要求參與者在奏唱國歌期間肅立。 違反新法的人,包括篡改歌詞或在不適合的場合下嘲笑或奏唱國歌將遭到拘留15天或面臨刑事控告。
至2015年,時任全國政協委員兼中國書法家協會副主席言恭達同樣有感年輕一代缺乏國家意識,故起草《關於制定國歌法的建議》,成為《國歌法》立法雛形。 這番論調在本土、自決或「深黃」陣營的支持者中有一定市場,至今也有不少「傘後組織」以此為由,大張旗鼓地反對立法。 根據條例草案的第6條訂明,有以下或屬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包括將國歌、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用於商標或商業廣告、私人喪事活動,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憲報公告訂明的場合、場所或目的,同時國歌不得用作公眾場所的背景音樂。 2021年7月26日,中国香港代表团击剑运动员张家朗在东京奥运会男子个人花剑赛夺得金牌,当日数百名市民聚集于观塘apm商场收看现场直播。 网络上出现了现场播放张家朗领奖及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时,有多名市民在奏国歌时发出嘘声及高呼“We are Hong Kong”的片段。 香港警方东九龙总区刑事部将展开调查,包括会检取商场闭路电视纪录作跟进。
國歌法: 指專業發展課程被誣蔑 教育局不點名批教協凡事政治化
教育局今日(6月18日)向全港中小學發出相關國歌法通告,提供有關展示國旗和區旗和奏唱國歌指引。 教育局表示,若學生在奏唱國歌時行為有不尊重,或有教師故意在學生面前侮辱國歌影響他人 ,學校應交由訓育處理。 而情況若涉及違法行為,而校方又未能處理的話,教育局表示學校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 由於《國歌法》尚未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及有關的本地立法工作尚待展開,我們認為政府在現階段就個別條文及細節作出評論言之尚早。 在本地立法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會徵詢立法會及公眾的意見並作出討論。
2016年12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主持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84次委員長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2017年4月1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93次委員長會議修改,2017年5月2日公開。 該計劃中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列入「初次審議的法律案」中,並擬於2017年6月初次審議。 國歌法 《國歌條例》為奏唱、保護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以維護國家尊嚴,增強公民的國家觀念,以及弘揚愛國精神。 《國歌條例》所訂明的罪行只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 《國歌條例草案》6月12日刊憲生效,教育局昨日(6月18日)就《國歌法》向全港中小學發指引,列出奏唱國歌期間如果學生涉嫌違法,校方未能處理時可以報警 。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早前亦在Facebook 解釋國歌法目的,推出一系列「情景題」回應國歌法爭議。
國歌法: 立法為何拖延至今?
中小学应当将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國歌法 特首林鄭月娥早前被問及《國歌法》是否具追溯力的時候,她回應指:「一般香港的立法工作不是很多有一個追溯期,但不是完全無」。 連特首都對《國歌法》是否具有追溯力的問題含糊其詞,自然惹來公眾擔憂。 《國歌法》的主要功能在於規範和引導市民尊重國歌,藉此「有機融入」國歌所代表的 國歌法 國家認同及合法性。 球迷更藉「噓國歌」表達各種不滿,例如在2016年10月香港友賽新加坡時,有球迷不滿港府有意收回傑志中心以興建公屋,藉「噓國歌」抗議;同年11月,在全國人大即將就「宣誓風波」釋法的大背景下,又有球迷以「噓國歌」表示抗議,並不在意當中隱含的「不尊重」或「侮辱」等本質。
事實上,現時的中、小學課程指引之中,已有教授國歌的部分,例如在小學第一學習階段(即小一至小三)的課程之中,已包括「我的祖國:國旗、國徽、國歌、首都、重要城市(例如:北京、西安)及一些重要的國家日子」的內容。 在內地的語境來說,「強制」可能是一個偏向中性的用詞,但在香港卻可能產生「強逼」、「夾硬」等歧義,而在香港的教育政策之上,其實已體現了國歌作為「必修」課程的地位。 當時還未出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已預告,《國歌法》很大機會經本地立法在港實施,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認為,香港未出現貶損國歌的行為,即沒有為國歌立法的需要,故毋須急於就引入該法進行討論。 反對者認為法案違反言論自由與表達自由,若不認同中國國歌也無法自由表達意見;另外也有批評指法例「任何方式侮辱」寫法或令市民被以言入罪,執法標準不明確;而要求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唱國歌,有政治審查之疑、增加議員被褫奪議席風險。 政府今天(9日)公布《國歌條例草案》,1月23日將提交予立法會首讀。
國歌法: 國歌法納入小學及中學教育 體現中國國歌法精神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在二審後其內容具備了頒佈及施行的標準並已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議通過,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正式頒佈及施行的內容完全採用了二審稿草案內容,故而二審稿草案內容即為正式版本內容。 國歌條例香港立法會本條例旨在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以及就附帶事宜,訂定條文。 2008年起,全國政協委員于海每年都在政協會議上提議應該對國歌進行立法。 及後,全國政協委員言恭達亦在2015年3月提出訂立《國歌法》。 當時建議訂立《國歌法》的原因為中國民眾對國歌認知不足,常有中國國內的青年人都普遍對國歌持有錯誤理解的消息傳出,令人擔心年輕一代缺乏國家意識。
- 他直言,聶德權的解說只局限於《國歌法》的附屬功能(懲罰),忽略了主要功能(教育),可見港府宣傳解釋《基本法》和國家體制內容時的「話語短板」。
- 當時還未出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已預告,《國歌法》很大機會經本地立法在港實施,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則認為,香港未出現貶損國歌的行為,即沒有為國歌立法的需要,故毋須急於就引入該法進行討論。
- 法政匯思蔡麒稱期望所有侍應和顧客在餐廳內的電視上聽到國歌時肅立是不切實際的,並建議電視台應該停止播放以避免爭議。
- 當局同時強調,《國歌條例草案》只是希望增強大家對國家的觀念,並尊重國歌,就如尊重國旗和國徽一樣,並且說明條例是如何執行。
「我覺得國歌只是一個象徵意義,如果我們看歌詞內容,我們是要去對抗不公義,受壓迫時去反抗,如果是跟這個意思,應該採取行動回應社會不公義的事。」他說。 「今天你能為國歌立法,下次會否有中共編寫的教材,又立法要強制在各大中小學實行呢?」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對BBC中文說,《國歌法》的條文,「不像《國旗法》、《國徽法》那樣具體」,或會影響到表達、言論、示威自由。 2018年3月8日,消息透露國歌法在香港本地立法不會諮詢公眾,相關的立法原則3月底會交由香港立法會討論。
國歌法: 社會與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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