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
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並應
處以各該條所定之罰金或罰鍰。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違反之發生
,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 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教唆或縱容為違反之行為者,以行為人論。
雇主按月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比率之擬訂或調整,應經事業單位勞工退
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定。 金融機構辦理核貸業務,需查核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狀況之必
要資料時,得請當地主管機關提供。 金融機構依前項取得之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並確實辦理資料安全稽核作
業。 前二項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必要資料之內容、範圍、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
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
在此限:
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法令專區
年終獎金跟三節獎金,一般在法院的判決中,通常被認定不屬於經常性給與,也就是不屬於勞工可以請求的「工資」範圍內。 違反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四項、第六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六十九條第一項
準用規定之處罰,適用本法罰則章規定。 違反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
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六個月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
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擬訂後,報請行政
院核定之。 前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之組織及其審議程序等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另
以辦法定之。
-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 前二項規定,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 稱技術生者,指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技術生訓練職類中以學習技能為目的,依本章之規定而接受雇主訓練之人。
- 通常進入一間公司未滿一年, 只要到職超過 3 個月以上,就會有年終獎金 。
- 但若勞工與公司間原約定按月計酬,公司片面變更為按時或按日計酬,如實際變更契約內容且損及勞工之權益時,應事先取得雙方協議。
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工作場所,在原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範圍內,或為原事業單位提供者,原事業單位應督促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對其所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 第一項至第三項及第三十條之一之正常工作時間,雇主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日正常工作時數下,在一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 但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者,不在此限。 年終獎金可以分為「經常性給予」與「恩惠性給予」,如果合約中有寫到像是「保障年薪 13 個月」或「保障年終 2 個月」等項目,那年終獎金就屬於「經常性給予」,是勞資雙方約定工資的一部分,資方有履行契約的必要。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年終獎金計算標準?多少合理?
雇主應置備勞工工資清冊,將發放工資、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工資
總額等事項記入。 雇主招收技術生時,須與技術生簽訂書面訓練契約一式三份,訂明訓練項目、訓練期限、膳宿負擔、生活津貼、相關教學、勞工保險、結業證明、契約生效與解除之條件及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由當事人分執,並送主管機關備案。 前二項有關勞工退休準備金必要資料之內容、範圍、申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 一、依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變更正常工作時間者,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例假,每二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四日。
A:事業單位發給勞工之久任獎金,若非一次發給而係雇主按月發給並構成勞工工作報酬之一部分者,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應屬工資,於計算平均工資時應列入計算。 當勞工與雇主並未在契約中約定年終獎金,徵才廣告上也沒寫獎金紅利,你還是有機會拿到年終獎金。 根據《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 當公司年度結算有盈餘時,你今年工作也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就可以向公司要求獎金或紅利分配 。 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
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而許可者,不在此限。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年終怎麼領?
根據《勞動基本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公司在徵才廣告、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中,若 明確表示會發年終獎金。 年終就會被歸類為經常性給予,就是薪資的一部分 。 在此情況下未發年終獎金,就會觸犯《勞基法》第 2 條第 3 款,員工也有資格向業主要求年終獎金。 其實這題的答案,一樣取決於你的年終獎金是屬於「經常性給予」還是「恩惠性給予」? 如果你剛好是到職還未滿一年的員工,其實屬於不符合「全年工作者」的族群,因此能不能領到年終獎金,就得看公司內部規定,以及勞動契約上是否有相關規定,甚至公司也有權扣除試用期三個月,不予計算年終獎金。
三、競業禁止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未逾合理範疇
。 四、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償。 前項第四款所定合理補償,不包括勞工於工作期間所受領之給付。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Tags: 獎金 年終 計算 分紅 薪資
違反前項規定者,除公務員應依法追究刑事與行政責任外,對因此受有損
害之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主管機關受理檢舉案件之保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
定之。 本法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第五章童工、女工,第七章災害補償
及其他勞工保險等有關規定,於技術生準用之。 技術生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工工作採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依前項更換班次時,至少應有連續十一小時之休息時間。
如需抽取物料、樣品或資料時,應事先
通知雇主或其代理人並掣給收據。 前項技術生如為未成年人,其訓練契約,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公用事業之勞工,當地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
別休假。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年終規劃停看聽!三種上班族投資術大公開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管理委員會管理之。 基金之收繳有
關業務,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勞工保險機構辦理之。 基金墊償程序、
收繳與管理辦法、第三項之一定金額及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 但若勞工與公司間原約定按月計酬,公司片面變更為按時或按日計酬,如實際變更契約內容且損及勞工之權益時,應事先取得雙方協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
虞者。
新進人員到職未滿一年,年終獎金通常會按比例(天數或月份)計算,例如(年終獎金/應工作天數)X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到職天數,或是(到職月份/12)X 年終獎金。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專家也提醒,有些工作年終獎金不固定,規劃時應多加留意,以免減少或中斷,影響到財務狀況。 例如有些人會用年終獎金繳保險,如果今年年終拿到 10 萬,而提高保險金額,但明年只拿到 6 萬年終,保費就可能反過來造成財務壓力。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但因經營型態、管理制度及工作特性等因素適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用本法確有窒礙難行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行業或工作者,不
適用之。 前項因窒礙難行而不適用本法者,不得逾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以外勞工
總數五分之一。 要派單位及派遣事業單位因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規定,致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應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要派單位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要派單位應與派遣事業單位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均應與最後承攬人,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建議如果有卡債在身,拿到年終獎金後要用最快速度清償,以免陷入卡債每期越欠越多、永遠都繳不完的惡性循環。 舉例來說,如果麻編在今年拿到 10 萬元年終獎金,公司會先扣掉 5%,共 5,000 元,所以實際拿到的年終是 9 萬 5,000 元。 但是不用擔心,這筆預先扣繳的 5,000 元,會直接納入隔年 5 月所得稅的已繳稅額,不用再繳這筆獎金的稅。 停工原因如係可歸責於雇主,而非歸責於勞工時,停工期間之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另停工原因如屬雇主經營之風險者,為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 台灣唯一曾歷練法官、勞動局長、金控公司董事職務的律師,有著自各個角度觀察勞資糾紛的豐富經驗,現為執業律師,以勞動法、金融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為主要執業領域,目前並擔任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年終獎金未超過 84,501 元
九、派遣勞工:指受派遣事業單位僱用,並向要派單位提供勞務者。 十、要派契約:指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就勞動派遣事項所訂立之契約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 如果員工和雇主有其他型式的約定,如:年薪保證或在職必領..等等之類的,就必須發放。
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三、亦即,從該條文的立法原意來看,似乎並沒有強制規定公司一定要發放年終獎金給員工,其性質比較像具有獎勵性、恩惠性之給予,且其發放時間點約於農曆年前。 若不符合『全年工作』者:可否領年終獎金,就得看公司內部規定,以及勞動契約上是否有相關規定,或是公司有權扣除試用期三個月不予計算年終獎金。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9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這裡的「營業年度」,指的是 1月1日至12月31日。 A: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同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公司自己用工作規則規定,可以不發給年終獎金?
但麻編提醒,拿年終獎金去消費,要注意之後會不會每個月都多要繳的錢。 舉例來說,買了一支全新手機,結果後續每個月手機資費都變多,這樣可能因小失大,存不到錢。 建議掌握「532原則」,無債在身者,可以把 50% 年終獎金拿去投資;但如果有卡債、信用貸款、房貸、車貸要還,就應該先用部分年終獎金償還債務,再安排投資理財計畫。
馬上就要領年終了,你知道自己可以領幾個月嗎? 勞基法年終獎金計算 518職場熊報是以職場生活為主軸的資訊型媒體,提供時事新聞、面試技巧、求職規劃與勞工權益等議題,希望溫暖陪伴每一位上班族的職場人生。 事業單位拒絕檢查時,檢查員得會同當地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強制檢查之。 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委託金融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