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條件全攻略

A:不行,如僅是因為企業經營或業務所需轉調勞工至關係企業任職,而非屬企業併購法所定情事,不得直接移轉勞工退休準備金至新雇主專戶,若勞工與新舊雇主合意併計關係企業年資計給退休金,因屬私法約定,應由新舊雇主自籌財源給付。 3.臺灣銀行審核後,自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撥付退休金,先將整批媒體檔匯至勞工開戶之金融機構控管,再匯至勞工「勞基法退休金專戶」(該金融機構確認無誤再匯款至勞工「勞基法退休金專戶」,所需作業時間為5個營業日)。 A:事業單位之董事、監察人及委任經理人與事業單位間屬於委任關係,並非勞動基準法上所稱之勞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2款),既然非屬勞工身分,自然不得擔任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勞工代表。

  • 如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等,依規定應送請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核後,始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結清之退休金,故應檢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核函影本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 A:無效,雇主不得預先要求員工簽署退休金拋棄之任何書面文件,因已違反民法第71條之規定,就算勞工被迫簽署願意拋棄,該協議內容也會因為牴觸法令強制規定歸於無效。
  • 但計算給付標準(即計算勞工可拿到的退休金)時,適用勞基法前之工作年資,是依當時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 備註:原屬勞退舊制之勞工在民國94年7月1日、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實施後,仍可選擇續用勞退舊制、「保留」勞退舊制轉新制或「結清」勞退舊制轉新制,三種方式。

假設某人民國80年出生,自25歲投入職場,預計於65歲退休,參加保險年資為40年,最高60個月之平均投保薪資為40000元,若無提前或延後退休,透過網頁試算,會得到兩個金額。 勞工退休條件 第一式計算金額為15400元,而第二式計算金額為24800元。 以擇優發給的原則來說,某人65歲退休後,每個月可領到24800元。 此外,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工可在每月薪資6%的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也就是勞工每月自提金額可全數從薪資所得扣除,因此薪資越高,可省的稅就越多,同時也能趁年輕多存退休金,拒當「下流老人」。 養兒防老觀念既退步又落伍,況且今日年輕兒女薪資大部份偏低,約30000~40000元,故多數勞工希望高齡仍然有收入,以保障老年養老龐大的醫療支出,例如:109年10月台北市新北市就業服務站中高齡65歲以上再就業佔9成,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政府不可能養你一輩子,新北市長侯友宜說:勞工退休年齡延長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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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提繳部分:勞工、雇主及自營業者每月可自願提繳,以薪資的百分之六為上限;自願提繳金額可從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享有免稅優惠。 「基數」的標準為「核准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給,即退休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為平均工資。 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第三支柱:退休者在退休前,自行的存款及相關投資理財所得之財富累積。 勞工退休條件 與前兩大支柱多屬社會強制性的保障不同,第三支柱仍是靠個人積蓄來補足前兩項退休所得替代率不足的部分。 第二支柱:確定提撥制(DC制)的退休金,如退撫金、勞退,繳存多少退休後就領多少;未來面臨通貨膨脹導致領取所得縮水的風險。 民國123年(2034)%%民國108年(2019)1.0541%11.4477%民國124年(2035)%%民國109年(2020)0.8528%6.9415%民國125年(2036)%%最低保證收益率係依據六大公股行庫(台銀、土銀等)的牌告二年期小額定存固定利率12個月之平均數。 昨晚魚丁糸釋出一段影片,以續集開拍打板的創意方式,霸氣宣布魚丁糸在相隔365天後,《池堂影夜》演唱會將重返小巨蛋,而且一次2場,於2023年2月18、19日台北小巨蛋開唱,12月17日(六)中午… 受疫情影響,這2年許多餐飲、服務業結束營運,連帶影響內部員工萌生創業念頭,也有二代回家接手家業,成為「自營業者」。

勞工退休條件: 退休權益看這邊!勞工必知的5個「勞保+勞退」問題

勞動基準法(勞退舊制)課予雇主應給付勞工退休金之義務,由雇主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 此帳戶專款專用,所有權屬於雇主,並由臺灣銀行(信託部)辦理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勞工退休條件 當勞工符合退休條件向雇主請領退休金時,雇主可由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 勞工退休金條例94年7月1日施行後,於該條例施行前已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或選擇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而保留舊制工作年資者,其舊制工作年資之退休金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A: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雇主應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所稱每月薪資總額,是以事業單位當月仍僱有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即舊制)或保留舊制年資的人員為準。

勞工退休條件

2004年6月30日,總統公布《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於一年後施行,原舊制員工可自行決定使用新制或舊制。 勞工退休分為「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兩者之區別在於,「自請退休」的發動權為勞工,「強制退休」的發動權在雇主;如雇主所定之勞工退休金標準優於該規定時,可從其規定。 勞工退休條件 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之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之收益,以申請當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之收益率(點選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計算至申請當月止。 勞保老年給付申辦(單位申辦用) 凡經獲授權之投保單位經辦人,可登入「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代為申辦勞保老年給付。

勞工退休條件: 一文秒懂!勞保、勞退、國民年金 三筆錢「符合條件都能領」

年金保險契約應由雇主擔任要保人,勞工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 另外雇主每月負擔之年金保險費,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又事業單位實施年金保險時,有關勞退條例所規範之適用對象、新舊制度銜接、保險費計算起迄、工資、提繳率調整及申報期限、請領權利等規定,於年金保險準用個人退休金專戶之規定。

  • 3.勞工如擔任具有危險性、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依照勞基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前項第一款之年齡,但不得少於55歲。
  • 保留的舊制年資,勞工必須等到符合勞基法退休或資遣規定請領條件時,才有向雇主請求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之權利。
  •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 滿足「離職退保」、「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工,勞保「年資滿15年」可選擇月領老年年金或是一次請領老年一次金;勞保「年資未滿15年」只可選擇老年一次金。

另依勞基法56條,雇主應於每年年度終了前,計算次一年度內符合法定退休條件者之退休金數額,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工作年資」,自受僱日起算,並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年資為限,計算請領條件時,適用勞基法前後之工作年資合併計算。 但計算給付標準(即計算勞工可拿到的退休金)時,適用勞基法前之工作年資,是依當時適用之法令規定計算;當時無法令可適用者,依各該事業單位自訂之規定或勞雇雙方之協商計算之。

勞工退休條件: 請領條件

A:不可以,只有目前仍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舊制)或保留適用舊制工作年資的勞工才有該委員會勞方代表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若是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施行後始進用及已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之勞工,並無舊制適用,與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事項無涉,因此無法擔任該委員會的勞方代表。 詳見勞工保險 (中華民國),勞保年金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雇主每月為勞工提撥至專戶的勞工退休金(簡稱勞退)不同,一般勞工退休後除了可領取勞退外尚有勞保(老年)年金可以請領。 勞基法第57條規定,舊制勞工工作年資之延續與認定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勞工一旦請辭,其舊制年資即屬中斷歸零;所以當勞退舊制轉新制後,為保留舊制之年資,勞工仍應繼續於原單位工作至符合勞基法第53條規定之退休要件,始可向雇主請領該段舊制保留年資之退休金。 雇主按月提撥勞工薪資2~15%到臺灣銀行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僅為減輕雇主一次給付退休金壓力所設,不影響勞工退休時應能請領之退休金。

滿足「離職退保」、「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工,勞保「年資滿15年」可選擇月領老年年金或是一次請領老年一次金;勞保「年資未滿15年」只可選擇老年一次金。 1.即使在民國94年7月1日以後,依舊選擇使用舊制退休金制度,這時勞工的所有年資一律使用舊制退休金計算,也就是「全舊制退休金」的概念,計算方式請參考上述範例。 新制退休金這邊我們簡稱「勞退新制」,於民國94年7月1日施行後,雇主變成要為適用該條例的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且雇主提繳給勞工的退休金,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的6%;另外,勞工可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並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而此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 銀葵爺爺年輕時工作加入勞工保險,持續累積勞保年資,等到退休且符合請領條件時,就能向勞保局申請勞保老年給付。 比照退休金之計算方式,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5條計算,舊制工作年資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1年計,前15年內1年給付2個基數,超過15年部分1年給付1個基數。

勞工退休條件: 年前提離職 會被扣年終嗎?約定「契約」成關鍵

不少人容易將勞保、勞退搞混,一般來說,勞工至少會有兩筆退休金,也就是勞保老年給付、勞退,若有勞保新制,又有勞退舊制資格的人,則會有三筆,快來一次搞懂差異。 (一)符合退休條件之公務人員,應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規定提出申請,並於退休前事先簽經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核准,於退休生效日前1日至前3個月間,送達審定機關審定。 台灣平均薪資約每月30000元,故勞退新制勞工自提撥率只有百分之7,因為低薪勞工沒有充裕的金錢自儲退休金,所以延長退休增加勞工收入是未來年輕人主流民意。 退休年齡延長70歲,政府綜合所得稅增加,消費也增加,例如:蔡水棟台電公司上班,每月收入70000元可以消費、綜合所得稅每年繳交50000元,退休後只依賴勞保年金每月31000元渡日,綜合所得稅0元。

勞工退休條件

A:若事業單位有變更負責人、單位名稱、地址、調整提撥率及改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委員(含任期屆滿改選),或有制定/修訂優惠退休辦法、申請暫停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等事項者,均需備齊申請文件報本局辦理。 隱私權保護政策內容,包括「安心比」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路服務時蒐集之個人資料,個人資料是指得以識別您的身分且未公開的資料,如姓名、電子郵件信箱、地址或電話號碼等。 本隱私權保護政策不適用於「安心比」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也不適用於非「安心比」所委託或參與管理的人員。 了解到自己幾歲可以領到「全額年金」之後,也可以了解一下「減給老年年金給付」,也就是勞工可以提前在法定退休年齡到達前,就開始申請年金,只是每提前1年會被減給4%,最多可以提前5年、會被減給20%,也就是會被打八折。 未領取退休金前,舊制屬於「退休準備金」是雇主的財產置於中央信託局;新制屬於「個人退休金」是勞方的財產置於個人退休金專戶。

勞工退休條件: 服務資訊

勞工退休金新制,係勞動基準法退休金規定之改制,與勞保無關,勞保被保險人之相關權益(例如投保年資併計、可以請領的老年給付等)並不會因為勞工選擇適用退休金新、舊制而受到任何影響。 因此,若僱有保留或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工作年資之勞工,依法應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勞工欲將結清退休金移入個人退休金專戶前,應先由事業單位向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舊制年資結清之相關程序後,勞工接到臺灣銀行(信託部)之支票後,再由勞工本人填寫「結清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移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申請書」,並檢附臺灣銀行信託部寄發予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核准撥付退休金函及撥付清單或支票影本。

勞工退休條件

如職稱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副經理等,依規定應送請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核後,始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支付結清之退休金,故應檢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核函影本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工資6%勞工退休金,儲存於本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退休金累積帶著走,不因勞工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受影響,專戶所有權屬於勞工。 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勞工個人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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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一次退休金:以核定時已提繳入專戶的本金及累積收益合計為準,累積收益金額除已分配入專戶的收益外,尚未分配期間的收益,以申請當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公告最近月份的收益率,計算至申請當月止。 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只能請領一次退休金;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可以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 勞工退休條件 雇主須每月為「在職勞工」提繳至少薪資6%至勞保局設立的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勞工也可以選擇自提最多6%。 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工作年資的採計,以實際提繳退休金的年資為準。 若年資中斷者,其前後提繳年資合併計算;且選擇了請領退休金的方式,經勞保局核付後,不得再做變更。

勞工退休條件

中華民國(臺灣)勞工退休金制度,於1986年11月1日由內政部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通常稱為勞退舊制。 2005年7月1日由行政院勞委會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新制度,通常稱為勞退新制。 勞工保險於1950年施行,其中老年給付舊制原為一次性給付。 2009年1月1日由行政院勞委會施行勞保年金制度,目前勞基法退休金及勞保老年給付二種制度並行,二種制度都有新制及舊制之分別。 勞保退休金:即指「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也就是所謂的在職社會保險,是勞工在工作期間繳納的勞保保費,等到符合請領條件時,便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給付方式可分為老年年金給付(月領)、老年一次金給付(一次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三種。

勞工退休條件: 退休金的兩種制度、三大支柱

A:不是,雖契約自由是民法基本原則,惟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屬公法性質,並為保障勞工權益而制定,是勞雇雙方協議結清舊制工作年資,依法應不低於勞動基準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的給與標準結清年資,否則即牴觸法令強制規定,不生結清年資之法律效果。 A:不用,年資結清是以勞動契約存續之前提下,雇主結算勞工的舊制工作年資並依法給付結清金,而非以勞工重新受僱方式辦理。 勞工退休條件 故勞資雙方並未終止勞動契約,勞工年資及其他勞動條件(如特別休假、工資…等),不因結清而受影響。 「舊制」未提存之退休金係屬「退休準備金」(財產屬於雇主,如勞工未達退休條件,雇主則無須給付);「新制」是個人專戶的「退休金」(財產屬勞工個人所有)。

勞工退休條件: 勞工退休準備金常見問答集

故當勞工同時擁有舊制與新制年資,且符合兩者的退休條件,則可以分別領取舊制「退休準備金」與新制「退休金」兩筆金額。 勞保老年給付申辦(個人申辦用) 凡參加勞工保險者,當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老年一次金給付」或「一次請領老年給付」請領資格時,可向勞保局或投保單位提出申請。 (二)適用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前之服務年資所計算之退休金,由總務或相關權責單位審核,審核結果送主(會)計單位審核無誤,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代簽人核准後,即據以編製付款憑單或傳票送出納管理單位彙轉支付機關(單位)、指定之金融機構,逕撥指定帳戶。 如同前面提過的,「勞保老年給付」是參加勞保累計年資,當符合請領資格可以申請;而「新制勞工退休金」則是雇主每月提繳至少6%到員工的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等到60歲就可以跟勞保局領回。 A:為避免行政作業程序延遲勞工受領退休金,至早可提前在退休發生日前20日起寄送相關資料。 另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於勞工退休之日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惟可扣除雇主送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及臺灣銀行辦理給付之行政作業時間。

勞工退休條件: 舊制退休金別忘記 勞工局把關追回退休金近千萬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 被保險人逾60歲繼續工作者,其逾60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5年計,合併60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而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其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 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申請 加工出口區高雄園區區內事業單位申請勞工退休準備金動支,可持相關文件至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臨櫃辦理,或至加工出口區全方位服務E路通平臺線上申辦。

勞退新制強制提繳對象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包含本國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的外籍人士;自願提繳對象則有4種,包括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自營作業者、受委任工作者、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 2、機關應按勞工每月工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標準,向勞保局申報勞工退休金,並依勞保局開具之繳款單繳納。 勞工退休條件 3、臺灣銀行信託部轉來之公文及以退休勞工為抬頭之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應送機關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轉發當事人;如已由機關聲明及切結以匯款方式支付當事人者,由臺灣銀行匯入該員工指定之本人存款帳戶。 (四)人事單位每月月底前,至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臺核對或更新受領人資料,每月10日後,至上開整合平臺查驗領受人資格,審核無誤後,以印有上開整合平臺浮水印及序號之清冊辦理核銷。 (二)退休人員所具退撫新制實施前經審定年資應發給之退休金,由審定機關通知支給或發放機關於退休生效日前6日簽具付款憑單,通知財政權責機關辦理支付事宜,於退休生效日或開始支領月退休金之日起,轉發退休人員並辦理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