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個資5大分析

不過,我們根據該報導中的翻攝圖片,顯示該論壇張貼的日期是在2020年9月XX日。 文/ 蘇宏文104法務長 104 個資 104 個資 原文出處,104人資法寶 當讀者認識了個資法規範的主體(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客體(指保護的對象即個人資料)與行為(蒐集、處理、利用)後,本文將分享如何在本法的規範下,合法蒐集、處理與利用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的保護日漸重要,個人資料保護法列示規定個人資料,法務部也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注意資料的取得方式及隱私。 由此可知,從個人資料的「蒐集」行為開始,將個資「處理」輸入、儲存、編輯等,再將這些資料作為使用的「利用」,更進一步跨國處理利用的「國際傳輸」,都是個資法規範的行為態樣。 根據自由時報的內容,這些出售的國人個資,初生年在1962年到2000年之間,也就是年齡在20到58歲之間,因此認定資料可能來自人力銀行,而這些資料的出售價格,則為500或1000美元。 在今日10月4日(週日)一早,有臺灣媒體報導國內人力銀行業者疑在中秋節前夕遭中國駭客侵入,已有高達592萬4397筆國人的求職個資,被張貼在暗網出售。

  • 個人資料的保護日漸重要,個人資料保護法列示規定個人資料,法務部也訂定「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之類別」,注意資料的取得方式及隱私。
  • 系統內建人事、出勤、薪酬報表,視覺化數據分析,幫助企業快速掌握人力發展狀況,找出影響人事管理的關鍵因素。
  • 另外台北市勞動局也表示,雖然法律並未明文禁止求才企業向求職者要求這些資料,但必須清楚而明確說明這些資訊與職缺之間的關係,且不違反當事人的意願,使得為之。
  • 譬如企業基於勞工行政(代碼:114)之特定目的,要在人事雇傭契約等關係上進行蒐集和處理個人資料,就是第19條第2款的合法情形;或者得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也就是第19條第1項第5款。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針對權利行使有任何意見或疑問,可透過意見反應與我們聯繫;若對於本網站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有任何意見或疑問,在此提醒亦可向我國相關主管機關主張權利。 個人資料之利用,除本網站外,將依本網站資訊安全管理規範下分享或揭露予利用對象、依法有調查權或主管機關及受本網站委任處理事務之廠商。 本網站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於中華民國境內,就第一點所訂蒐集目的之範圍及其存續期間內,作合於我國相關法令且必要之利用。 本網站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使用者權益之保護,謹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104 個資 Google 目前沒有明確說明這個漏洞的成因與運作方式;Google 表示等到多數用戶都更新到新版 Chrome 後,才會公開這個漏洞的相關詳細資訊。

104 個資: 職場焦點

擁有26年跨產業招募廣告服務的實戰經驗,以及數萬筆人才招募成績,堪稱最知名且為HR招募服務之第一品牌。 另外,若覺得個資與就業所需無關,也可提供相關資訊至各地縣市勞工局申訴,若經查明違反就服法隱私規範,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就服法第67條)。 因此透過這樣的告知義務,讓當事人能夠清楚掌控自己的個資流向。

104 個資

相信大家在網站註冊會員、求職網站或企業管道投遞履歷以及參加面試時,都會看(收)到一份「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事項」頁,告知你個人資料的權益內容。 相關規定於個資法第19條,非公務機關蒐集或處理個人資料,除第6條第1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8種情形之一,法律明文規定、有契約關係並有適當安全措施、公開資料、學術機構研究、當事人同意等,才能在特定目的下利用。 另外若要在特定目的範圍外利用,則需符合第20條第1項的7種情形之一。

104 個資: 面試要求填前公司資料、家人工作和星座,是合理資料蒐集範圍嗎?|職場熱議

那麼網站註冊時或投遞履歷時,實務上就經常透過事先告知徵得你的同意。 104 個資 二丶我們的資安已委由知名的國際資安團隊 ZUSO Generation 如梭世代全面負責,鞏固資安。 【ZUSO】顧問陳盈豪 CIH 也是台灣刑事局的科技專家。

  • 到了今日傍晚,則有多家媒體報導指出該業者就是104人力銀行。
  • 今(5)日有批踢踢網友發現,販售104人力銀行個資的同個論壇、同個帳號, 竟又發表1111人力銀行的335萬筆個資,且強調為2019年版本,相較104的資料更新且更詳細。
  • 另外,該公司同時強調他們已通過資安管理標準ISO 27001,以及個人資訊管理制度驗證BS 10012,還有建構多項資安防護技術。
  • 除上述情形外,非經您同意、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犯罪或請求協助調查,亦或有其他法令規定,本網站不得將您個人資料分享或揭露予第三人或作蒐集目的外之利用。
  • 企業大師是一零四開發的雲端人資管理系統,主要提供人事管理、出勤管理、打卡、薪資計算、排班管理、員工自助平台等。
  • 若不填寫的話,HR是不是會覺得我很難搞,然後就與面試的公司無緣了呢?

由於這次資料外洩事件筆數不小,以及舊有外洩資料販售消息不時傳出,這次事件到底是如何,持續成關注焦點。 104 個資 所以企業人資在面試時,常見違反就服法的情況,如問求職者的婚姻、懷孕計畫;或面試前詢問相關健康問題(是否吸菸、是否為B肝帶原者、前科紀錄等)。 系統隨法令更新,整合出勤紀錄核對、加班費、特休結算、勞健保和所得申報等項目,每月自動結算薪資。 關於國內人力銀行求職個資遭外洩,近年也有相關事件,例如,在2019年7月人力銀行1111也被發現資料外洩被張貼在國外論壇,個資法議題備受關注。

104 個資: 相關連結

若不填寫的話,HR是不是會覺得我很難搞,然後就與面試的公司無緣了呢? 系統內建人事、出勤、薪酬報表,視覺化數據分析,幫助企業快速掌握人力發展狀況,找出影響人事管理的關鍵因素。 三丶為保障企業及會員權益,凡有任何損害1111絕對負責到底,除已向保險公司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外,1111董事會,也撥出新台幣二億元成立賠償基金,確保會員權益。 104整合招募服務團隊成立於1996年,隸屬於104人力銀行旗下之事業體。

104 個資

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若104此次外洩592萬筆個資屬實,且法院判定 104人力銀行也確實有過失責任,須支付最高2億元的賠償金額。 為了方便每位員工皆能快速搜尋到連絡對象及其連絡方式,製作內部員工通訊錄實有其必要性。 大體上,員工通訊錄包含員工中英文姓名、部門、公司電子郵件信箱、電話分機等資料。

104 個資: 四、個資蒐集前的「告知義務」

況且應徵職缺投遞履歷時,不論是透過求職網站或企業本身招募管道,皆已在履歷上填載相關個人資料。 104指出,公司每年耗費大筆資金維護資安,但資安是一件永無止盡的防護工程,104人力銀行近年來已於管理面通過ISO 27001資訊安全管理與BS 10012個人資訊管理制度驗證,防護其實已經相當完善。 104並強調,使用者若因個資外洩打算求償,公司將完全尊重會員行使法律權利。 我國檢警追查跨國犯罪交易,意外查出台灣知名人力銀行遭中國駭客入侵,國內592萬人的個資被放在暗網上以3萬元賤賣。

因此,企業人資根據上述特定目的,基於內部員工連繫溝通之公務需求目的,製作員工通訊錄供內部員工查詢使用,應堪認定為「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之利用」,無須再取得員工的個別同意。 倘若員工通訊錄中,公司又額外公佈全體員工住家地址、住家電話與手機號碼等資料,此部分將逾越上述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所載明的比例原則,而衍生爭議,宜避免之。 104 個資 本網站在獲得您同意之前提下,基於消費者服務及行銷之目的,向您蒐集上述欄位之個人資料,並僅供本網站就前述目的範圍及存續期間內,作合於我國相關法令且必要利用,除履行法定義務或經您同意之情形外,不再另作其他處理或利用。 針對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可按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行使權利。 倘若您未能提供欄位所需資料,本網站將無法適時或完整提供回覆或服務,而將會影響您之權益。 如同相關文章所述,雇主蒐集員工的個人資料,是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通訊錄用於員工聯繫之公務需求,故在合理使用範圍內可適法蒐集與利用。

104 個資: Google 緊急推送 Chrome 更新,解決一個高危險 0-day 漏洞

對此,104表示,目前看到被駭客公開的35筆資料都是2013年的舊資料,今天下午已經向調查局報案,目前案件由台北市調處偵查中。 而各職業也另有其他法律規定,譬如大眾運輸司機有關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業者在其法令範圍內得要求從業具備之條件。 104 個資 同時也應當尊重當事人的權益,要求個人資料時不超過目的必要範圍。 另外台北市勞動局也表示,雖然法律並未明文禁止求才企業向求職者要求這些資料,但必須清楚而明確說明這些資訊與職缺之間的關係,且不違反當事人的意願,使得為之。 同理,當求職者不願意提供這些非關就業之隱私資料,雇主便不得要求。

這也規定於個資法第8條第1項,規範公務機關及非公務機關若依第15條或第19條而蒐集你的資料時,必須明確告知「機關名稱」、「蒐集目的」、「個資類別」、「使用期間、地區、對象、方式」、「當事人權益」及「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時,不提供對權益之影響」6個事項。 104 個資 而所謂間接方式識別的個人資料,指的是該資料不能直接識別出特定之人,而須與其他資料對照、連結。 例如「手機號碼」僅唯一串數字,並無法直接知悉特定個人,而透過其他資料如姓名、身分證或其他活動資訊,連結識別出特定人,也算個資法保護的資訊。

104 個資: 求職個資傳遭駭 104人力銀行已報案清查中

在這樣的聲明中,承認了早年有用戶個資外洩的情形,只是目前尚未對用戶說明該資料外洩事件的處理與補救。 到了今日傍晚,則有多家媒體報導指出該業者就是104人力銀行。 104人力銀行傳出中秋節前被駭客入侵,盜走將近592萬筆求職者個資,目前全案由調查局偵辦中。 今(5)日有批踢踢網友發現,販售104人力銀行個資的同個論壇、同個帳號, 竟又發表1111人力銀行的335萬筆個資,且強調為2019年版本,相較104的資料更新且更詳細。 對此,1111人力銀行也發聲明表示,已向司法機關報案調查中,認為是九年前的案子,目前資安已經升級,如果有個資外洩也會負責賠償損害。 除上述情形外,非經您同意、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犯罪或請求協助調查,亦或有其他法令規定,本網站不得將您個人資料分享或揭露予第三人或作蒐集目的外之利用。

如前面分享文所述,雇主蒐集員工的個人資料,是基於「人事管理」之特定目的,並且符合與員工間成立僱傭契約關係之法定事由,故可適法蒐集、處理員工個人資料,並且得於該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利用。 而求職者提供後沒有錄取,是可以依據《個資法》第13條第3項「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資料。」請求刪除應徵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譬如企業基於勞工行政(代碼:114)之特定目的,要在人事雇傭契約等關係上進行蒐集和處理個人資料,就是第19條第2款的合法情形;或者得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同意,也就是第19條第1項第5款。 近期有網友討論面試時,企業人資要求填寫的個人資料,不但要求填寫前主管的電話,還要家人的職業、婚姻狀況等細節,對其與工作的關聯性產生懷疑,卻又怕不老實作答會直接落選,事實上這些措施在《個資法》和《就業服務法》都有相關規劃,不可任意為之。 企業大師是一零四開發的雲端人資管理系統,主要提供人事管理、出勤管理、打卡、薪資計算、排班管理、員工自助平台等。

104 個資: 求職服務

由香港SEO公司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SEO服務

104 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