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因交通違規未繳罰款,被註銷駕照的類似案例相當多,就曾有人因為路邊違規停車被開罰單,忘了繳納三百元罰款,因此被註銷駕照,二年後在路檢時,經警方告知才發現,花了一萬多元到駕駛訓練班練車重新考照,且考了二次才通過。 也有人騎機車未戴安全帽,被罰款五百元,逾期未繳也被註銷駕照。 新竹地區有4萬多人受限經濟狀況沒有繳清違規罰鍰,不能考駕照,開車上路時又陷入無照駕駛、罰單再來的惡性循環中,不得解套。 新竹區監理所去年到五峰鄉輔導偏遠民眾考照時發現這種現象,向交通部反映檢討,並於7月初修正通過交通罰鍰可分期繳交,而且只要繳清第1期應繳的金額就可向各地監理機關報考駕照。
如果新聞的事實是像這個桃園的判決,那麼警察攔停可能也合理。 雖然當事人正在牽車途中,如果他先前是正在駕駛,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