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班規定6大好處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
十日內為之。 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
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
法定傳染病者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四)婚假、喪假、事假、病假,以及產檢假、陪產假與家庭照顧假,也是比照正職勞工所應放假的天數,按照工時比例核給。 兼職勞工的年資,應從受僱日開始起算,如果有一天從兼職轉為正職,或者從正職轉為兼職,過去的年資都可以合併計算。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十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三月一日施
行。 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請退休:
一、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排班規定: 員工旅遊非去不可嗎?公司強迫我請特休、還扣全勤是否違法?

圖片授權oatawa/Shutterstock.com因此,雇主、人資該如何排班、排休才不會因為員工休假而影響呢? 以下會分成兩種情況說明:1.比照政府機關日曆上班的企業、2.一例一休排班制企業(排除變形工時排班情況),各位老闆和人資朋友們,趕緊保存這張2021年行事曆來預先安排明年班表吧。 細讀前揭函釋,應可理解為:基於變形工時制度調整工作時間之第9、第10小時,為自其他工作日彈性調移而來,並不影響其勞動契約之月薪內涵乃「每月30日、每日8小時」之本質。

排班規定

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
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再者,相較於休假日「可出勤,但屬加班」的規定,例假日的存在則是為了合理中斷勞工的連續勞動。 故在每日為一週期,每一週至少要有一例假的規定下,員工這天並不出勤,除非滿足「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並得到員工同意」等要件才可出勤,且例假日出勤的時數雖然不計算在一個月加班 46 小時的限制內,但雇主需給予這天出勤的員工補休與加倍的薪水。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勞工:指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二、雇主:指僱用勞工之事業主、事業經營之負責人或代表事業主處理有 排班規定
關勞工事務之人。

排班規定: 「我們公司很自由,不用打卡」

但勞基法有規定每日及每週的工作時數上限,以工讀生打工的時數來說,就是每天的正常打工時數不得超過 8 小時,每週則不能超過 40 小時。 因此要用2個7天週期來看,如果例假日與例假日的間隔超過了6天以上,但中間排有一個休息日,且確未讓勞工在休息日出勤,讓兩個週期沒有發生連續出勤超過6天的情形,就沒有違反法令規定。 修法之後,「變形工時」現稱為「彈性工時」。 除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在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及員工個人同意後均可使用 2 週彈性工時排班,還有適用 4 週彈性工時的社會福利服務業、農林漁牧業等,及適用 8 週彈性工時的製造業、遊覽車客運業、航空運輸業、郵政業、批發零售業等。 同時,加班範圍擴大了(每日工作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超過 40 小時即算加班),或許為了「以價制量」,加班費的計算也較過往複雜許多。

以下透過2重點分享餐飲業雇主在排班時要注意的法令規定,並分享實際排班的小訣竅,供各位老闆和店長們參考。 這樣其實也是很麻煩,因為等於公司內部要用28天來算,另外又要轉化成月去請員工排班。 排班規定 其實一例一休新法實施後,確實有些地方需要改變,建議如果在公司上下理解能接受的範圍內,盡量改成以週的方式去排班吧。 建議做法是,公司自己還是用四週為一個循環單位有個內部班表,以此計算出的每個月可休天數,一方面要清楚告知員工,同時要依據二週二例,及28天內8天假的原則,指定員工幾月幾日前要排休幾天,之後再排休幾天,才不會有問題。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另外,在確定班表後也需要預備人力,以免同一時段只有一位員工當班,若該員工有臨時請假需求而未到,導致店裡開天窗,老闆可能還得自己下去補足人力。

排班規定: 變形工時 簡介

雖然是短期打工,但如果你連續打工超過第6天 (不論1天上班幾小時),因為7休1的規定,第7天上班就要算休息日加班。 民國 105 年 12 月 21 日一、為使各種型態之輪班勞工均能受到本條規定之保障,將原條文第一項「晝夜」二
字刪除。 二、原條文第二項規定「適當」之休息時間,屬不確定之法律概念。

目前不適用《勞基法》的行業或工作者非常少,一般餐飲業、服務業等排班制的公司也適用。 部分行業採用變形(彈性)工時,但還是適用《勞基法》(不過很多公司未必有完成合法變形工時程序)。 臺北機場及高雄機場合格登記之排班計程車駕駛人應依照通知之日期、時間、地點參加執業講習、實施編組營運、推選小組長,始發給機場排班登記證,並應依規定執行排班出車服務等自律及公益事項。

排班規定: 因為老闆是臨時請人支援、代班,通常會和你談好打工日期是哪幾天,就不會提供班表。你的薪水也是按照談好的時薪來計算,建議留意自己實際上下班打卡時間,因為超過8小時正常工時以後,就能算加班費,還有其他算加班的情況舉例說明:

小編快速畫重點:包含夫妻可同時申請育嬰假和育嬰留停津貼、育嬰假必需在提前10天申請、一次最短可請1個月、產檢假陪產假都從5天加碼到7天,以及超過5天的部分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補助。 2022年基本工資調漲,時薪將從160元調漲到168元,調幅5%;月薪將從24,000元調漲到25,250元,調幅約5.2%,並在元旦實施。

排班規定

舉例而言,若一名勞工本週的例假為1月10日、休息日為1月12日,按照原本大眾的認知,下一次的例假日與休息日分別為1月17日與1月19日。 但照新的函釋,只要經過勞工同意,就可以挪至該週期中的其他日期,但必須遵守前述兩個大原則。 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在歐美國家占有相當比率,近年國內由於產業型態變遷,勞務給付型態日趨多元化,部分時間工作者亦逐漸增加。 為保障是類勞工之勞動權益,特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及「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以利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按照上述規則,B老闆可和新人妹約定1月29日~1月30日為平日工作日、2月3日為例假日、2月4日為休息日、2月5日-2月6日再接續平常工作日,此排班方式為合法的。

排班規定: 員工擔任『選務人員』要給公假嗎?

反之,若經常有變形的需要、或是排休制無法確保例假、休息日的規律分佈,則應畫出循環不斷的變形週期班表,不因跨月或跨年而重新起算,且不得任意調動。 如果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廠、分店)有獨立的會計帳冊,可以依照分支機構的主要營收項目,獨立判斷可適用的變形工時。 例如:製造業只能用八週變形,但附屬門市販賣多類別商品,可能屬於綜合商品零售業而可用四週變形。

排班規定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 排班規定
,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
在此限:
一、提供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 二、無大眾運輸工具可資運用時,提供交通工具或安排女工宿舍。 前項第一款所稱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但雇
主與勞工約定之安全衛生設施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 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者
,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排班規定: 四週變形 工時怎麼變?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
資之資遣費。 排班規定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 前項所定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 逾期未協商或協商不成立者,視為雙方自期滿翌日成立勞動契約
    ,並以派遣勞工於要派單位工作期間之勞動條件為勞動契約內容。
  • 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
  • 子女未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
    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
  • 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 除此之外,意外、身心障礙、罕見疾病,造成許多青壯年的失能者,因醫療進步、存活率高,被照顧時間可能逾20年。
  • 雇主必須按照新的投保薪資(金額)分級表來計算每月負擔員工的勞健保、勞退金額,含有代扣員工自付的勞健保費用。

以平/假日班別設計,要先界定假/平日,因為,涉及到國定假日、補休、補班等因素,以下為例,就先做好萬年曆及找出平/假日,才可以做到區分班別情形。 每家公司排排班狀況不同,本表在簡易規則下排班,是可以自動排定。 若是,您是需要每月進行排班、每班人名經常輪調各班別且每月固定,那就就本案例改為每月,若是怕跨月在連續值勤,可以用不同月份進行人工檢核,一樣可以運用本排班表。

排班規定: 工讀生打工的時薪如何計算?(2023 最新)

但增補之排班計程車駕駛人,其機場排班登記證有效期間至當屆期滿之日止。 桃園機場排班計程車之營運監督、駕駛人管理及績優駕駛人選拔獎勵等相關營運管理事項,得由民航局委託機場公司執行之。 官員舉例,像是媒體編輯有分早晚班,且會互換上班時間,就屬於輪班制勞工,必須符合輪班間隔11小時的規定,僅在例外情況下可以有條件鬆綁為間隔8小時。

《104職場力》小編特別精選企業人資、勞工朋友經常詢問的問題,讓每個人都能更加熟悉法規,落實法令規定、職場不吃悶虧。 一例一休上路後,「月休 8 天」便不再符勞基法的規定,因為若是大月、一個月勞工要工作 5 週時,便沒辦法「每工作 7 天就休息 2 天」。 有許多公司,因每隔一段時間,人員班別會異動,故本排班表是否可以因應此需求,首先,在人員之班別進行異動,請用0代碼為假日班、1為正常班進行修正。 ●班表F:是違法「日變形」,前二週僅有一個例假,常見於開放勞工自行排休或調班的公司,因勞工積假需求而集中排休調班。 1.關於四週變形工時的適用行業,「變形工時簡介 」已提供查詢方式,此處不多贅述。 本篇僅針對行業認定上比較容易混淆的「綜合商品零售業」做補充說明。

排班規定: 變形工時是什麼,可以吃嗎?

派遣勞工因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與要派單位成立勞動契約者,其與派遣事
業單位之勞動契約視為終止,且不負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或返還訓練費
用之責任。 前項派遣事業單位應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之給付標準及期限,發
給派遣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對一般上班族來說,最期待的莫過於連續假期了。

勞動基準法於民國73年7月30日公布施行,已歷經數十年,不斷調整與修正,為勞工權益增添更周全的保障,使勞資雙方都能獲得該有權利與完善職場及勞動環境,共創雙贏局面。 因此,公式邏輯是連續假日後之上班日,判斷前一天是否有上班,有就帶入前一位最後輪值儲存格帶入此儲存格,不是,再往上找,直到第七天為止(因為,IF條件式最多帶七層,超過就出現異常情形)。 1.每二週要有2個例假(例假可在每二週內調移,不受「七休一」限制)、每四週要有4個休息日(休息日可在每四週內調移),週期內例假和休息的總數不變,若數量不足,則必有休息日加班費產生(例假不可輕易加班)。

排班規定: 時間魔術

二、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
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前項規定於特定性或季節性之定期工作不適用之。 接著,再按照例假日→休息日→國定假日的順序來進行排定,就沒有問題了。

排班規定: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本法第四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第五章童工、女工,第七章災害補償
及其他勞工保險等有關規定,於技術生準用之。 技術生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下: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 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 未滿半年者
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第三條所列事業,除製造業及礦業外,因公眾之生活便利或其他特殊原因
,有調整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所定之正常工作時間及延長工作時間之必
要者,得由當地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工會,就必要之限度內
以命令調整之。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
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其
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短期打工生遇到法定的12天國定假日,也是要比照放假,但如果仍要上班,遇到日曆上「紅字」的那一天可以領「雙倍時薪」。 同個班次都是新手的話,很容易因為突發狀況而凸槌,比如一群客人突然湧上門,新手會手忙腳亂,所以每個班次最好都有一個善於控場的資深員工,這樣才能靈活應對各種情況。 而且如果餐廳的料理技術門檻比較高,或是有很多服務細節要注意,就更要注意新手和資深員工的比例分配。 台灣目前已是高齡社會,預計114年就要進入超高齡社會,可以想見的是,長期照顧成為每個家庭的課題。 伊甸不只關注長輩生活,更希望擁抱照顧者,乃至整個家庭的需要。 伊甸基金會推動老人照顧服務計畫,持續透過日照、居家服務、失智據點、送餐關懷等多元服務,連結長輩的生活需求、支持每個照顧者的身心。

排班規定: 除了時薪制,打工時老闆也可能和你談好月領、日領,甚至按件算薪水等,這些差別只在於計算薪水的方式,無論是哪一種計薪方式,都記得要符合「基本最低薪資」的規定。

如果已經利用休息日中斷連續工作,則此休息日切不可再加班。 然而政府行政機關排行事曆,常會為了國定假日而調移休息日形成連續假期(彈性放假),且這樣的休息日調移,有可能會超過二週變形的範圍。 兩種排法都各有優缺,可以選擇適合你的方式來進行。 此外,也要定下公布班表和更改班表的時間,以及如果有人請假,該如何交接工作的配套措施。

排班規定: 第 二 章 勞動契約

長期工讀生遇到國定假日有放假的權利,即使沒上班還能照領原本約定的薪水 (這點就是上面提到的沒有做也有錢拿的例子,也是大家最常搞錯的,請留意唷!)。 高風險、低報酬、重勞動、長工時、高油高熱。 為規劃時的那份浪漫、為食客開心時那份心滿意足。 『就愛開餐廳』是關於如何經營餐廳,以及各式各樣的開店故事。 當然也有老闆只請兼職員工,雖然比較省錢,但問題是兼職人員不會時時刻刻在店裡,很難掌控店裡所有的情況,所以老闆只好天天守在店裡。 比較理想的方式還是正職和計時人員都雇用,排班時先排正職員工,再搭上計時人員,而且每一個班次的正職員工都佔三到五成,比較理想。

未來有鑑於勞工於值日(夜)時段,空間與時間上均難脫離雇主的指揮監督,應與時俱進,將「值日(夜)」逐步回歸《勞動基準法》上有關「工作時間」的意涵。 原本的注意事項雖已於108年修正,但應給予事業單位需要調整因應法規的人力調度(或增補),應提供適當緩衝,因此108年修正時,已一併訂定落日條款,預告該注意事項將自111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 二週變形的單週正常工時最多48小時,所以如果同時採用「日變形」和「時變形」,就無法將工作日集中於同一週;而四週變形同樣無此限制,集中工作日或積假均為可行。 這是最不會有爭議的,每28天之中,可由公司先指定例假日的範圍,其他休息日就可以由員工或勞資協商來排班。

排班規定: 勞動部長自己更正:休息日加班 沒出勤須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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