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要旨】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时的财产分配,尤其是被执行人为法人的财产分配,是执行工作中的一个难点。 本案例认为,被执行人为法人的案件,除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外,普通债权原则上应按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关于法人被执行人财产分配顺序的标准,从司法解释的文义,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效力范围,以及新旧司法解释的一致性角度考量,应以执行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为标准。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法人: 企业法人
1、如果对投资的公司够信心,认为一定有发展前景,做法人是对的.将来公司壮大直至上市优势就很明显.反之,如果不明朗,半夜都睡不安稳。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公司法人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整
公司因破产而解散,其财产处分的办法须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去处理。 公司因破产后不会有剩余财产,因为全部财产不足以抵偿债务才叫破产,因此它只是满足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股东的利益。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第一百六十一条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一定要全方面的了解清楚老板为什么征信有问题,为什么不用他的亲人,为什么不让你参与公司的管理,只是挂个虚名。 还有一点要说的是,你不用参与企业的管理,这点也很可怕,不参与就不会知道公司的决策方向和内部运作的情况,如果出现了问题,你也是一直蒙在鼓里,非常可怕。 对于这个问题,建议要分析清楚利弊关系,所获得的权益和承担的风险值。 貌似看着给予5%的股份,不参与实际工作就可以获得利益,还可以当上法人,感觉挺不错的,是好事,还是个坑,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了。 四、设置销售、售后服务、财务等部门或必须有专人从事业务营销、售后服务和财务统计等工作。
公司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
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挂名董事、监事、高管的风险相对小于法定代表人,如果仅仅是挂名,不参与公司的任何经营(包含会议投票、签字等),相对风险较小。 挂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即使和实际控制人签订“不参与公司管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只是挂名”的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有效,对外没有任何效力。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公司法人: 企业法人释义
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 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
要弄清楚法人会承担的风险,首先来了解下公司法人的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代表公司去履行某些行为或行使某些职权。 但根据规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但是目前好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只是个摆设,既不占有股份,也无实权,所谓的执行董事或经理,只是个虚职而已,好多企业甚至用员工当法定代表人,基于各方面的原因,也就勉为其难充答应了。 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公司法人 第三种意见认为,应按照查封案涉房产的法院先后顺序清偿。 办理案涉房产查封的法院的先后顺序为上海松江法院、上海黄浦法院、上海徐汇法院。
公司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
公司的清算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清算;另一种是法定清算。 无论是普通清算还是法定清算,基本的任务和目的都是了结公司的现有业务,收取债权、偿还债务、分派剩余的财产,都是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的。 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也就是说,法定权利直接归企业享有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同理,法定义务也直接由企业承担而非企业业主或投资者。 企业法人就像自然人一样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纳税,消费,投资,发起或接受诉讼,参加社会活动等。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人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公司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步骤
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 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如果您常看咱们的文章,你肯定会发现咱们文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就是“企业”,其次就要属“公司”这个词了。 可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什么情况下该说“企业”、又什么情况该提“公司”,它俩是等同的概念,还是有所区别的?
公司法人: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来讲,是一个组织,是法律上的人,比如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它们并不是自然的人,但是法律认为它们像一个人一样,因此称为法人。 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 可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什么情况下该说“企业”、又什么情况该提“公司”,它俩是等同的概念,还是有所区别的?
- 法人还包括很多形式:企业法人(包含: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这些有个了解就可以了。
- 《民诉法解释》和《执行规定》都明确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被执行人为法人的,应当通过当事人申请破产或执行转破产解决。
- 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 但是作为法人,难免要签一些字,或者明知、放任实际控制人实施犯罪行为,则挂名法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七条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人 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法人: 企业法人与经营单位
当事人不申请/同意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情形下,除法定优先债权、担保物权外,应按照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但是,根据《执行规定》第96条的规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参照参与分配的规定,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即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且因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或歇业无法申请/移送破产的情形下,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
公司法人: 企业法人企业法定代表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法人是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单位一旦犯罪,那么法人肯定牵涉其中。 当然如果法人确实只是纯粹挂名,没有参与任何犯罪行为,不属于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但是作为法人,难免要签一些字,或者明知、放任实际控制人实施犯罪行为,则挂名法人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其他股东反对解散公司,但又不愿意受让该股东持有的股权,该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之诉。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经法院核准清算终结登记,清算程序即告终结,公司法人资格即告消失。 股份公司解散,首先要确定清算人,即在公司解散过程中从事清算事务、处理公司财产和债权及债务的执行人。 清算人的产生一般有几种情况:一是公司董事担任清算人;二是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清算人;三是法院指派清算人。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 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